根据《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贡献奖”评选办法》,为充分调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领域行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积极参与行业活动、认真履行全国智标委工作章程的成员,现开展2019年度全国智标委“标准贡献奖”评选活动。
凡在2019年度,在本行业领域做出显著贡献,并积极履行成员义务的全国智标委委员、观察员和分支机构承担单位、成员单位皆可申报。该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奖项评选采用个人申报,秘书处/分支机构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的方式进行。
评选核心内容
一、 评选范围与奖项设置
设立:先进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和应用实践奖。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委员、观察员可以申请的奖项及名额:
1、先进个人奖 3人
在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并产生行业影响力的委员、观察员。
2、应用实践奖 1个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中,积极推动智能建筑、智慧社区、智能家居等标准应用落地的成员单位。
二、 评选条件
(一) 先进个人奖
先进个人奖候选人应热衷标准化事业,乐于奉献,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影响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 积极组织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实施,有一定的技术水平,有效推进该领域标准化发展;
2. 推动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对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3. 认真履行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工作章程;
4. 积极参与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组织的会议活动。
(二) 应用实践奖
应用实践奖候选单位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根据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智能建筑、智慧社区、智能家居等领域标准应用试点工作;
2. 积极推动标准应用试点项目落地,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在标准推广实施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 奖励办法
“标准贡献奖”获奖结果由全国智标委公布,并将于全国智标委2020年年会向先进个人获奖者、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应用实践奖获奖单位授予奖杯或证书。
四、 评选程序和方法
1. 全国智标委秘书处将评选办法在网站(http://www.ibrc426.com/)上进行公布;
2. 推荐提名
1) 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委员和观察员可直接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由秘书处按照推荐名额数量推荐至全国智标委;
2) 申请人、申请单位应填写《全国智标委“标准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将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秘书处。
3. 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经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获奖名单将在全国智标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奖杯或证书。
申报材料直接发至全国智慧住区分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白明梅
邮 箱:ljsrita@sina.com;电话:1391102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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