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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好看”更“好住” 智慧社区服务升级 共话城乡建设美好未来

2021年01月03日 方案/报告 ⁄ 共 9061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行业政策法规·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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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比上季末低0.3个百分点,连续26个月回落;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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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0月29日,发改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提出了19条内需促进方案,其中4条直接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社区,开展社区生活服务,参加老旧小区改造业务,为物业服务企业发力多元服务业务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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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官网披露称,前三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7227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7%。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6.8%,二季度增长3.2%,三季度增长4.9%。

*以上信息来源中指·每日要闻

行业政策法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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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月9日,西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服务、等级收费,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调整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室内一类降低46.7%,二类降低53.8%,露天降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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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1月13日,为了推进“红色物业”健康发展,经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同意,江苏出台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据悉,该《评价标准》从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党员作用明显、党建阵地规范、管理服务高效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底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党委将会同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对各地申报项目开展现场评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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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推进纠纷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多措并举化解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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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近日,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式文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物业服务企业如未及时履行法定责任或合同义务,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业主或使用人群体持续上访的;不履行法定责任或合同义务,严重损害业主或使用人权益,造成业主或使用人群体持续上访的;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终止后,未按规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协调,仍拒不退出或不移交相关资料的;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擅自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套取、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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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11月26日,襄阳市住建局近日出台了《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物业管理职责清单,物业监管将实现全覆盖。《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三个全覆盖”: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业主委员会全覆盖、物业监管全覆盖。物业监管全覆盖就是要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清单,彻底放权赋能于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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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近日,江苏省正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将修改6件、废止2件地方性法规。在修改的6件法规中,《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民法典精神修改幅度较大。包括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既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也要求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以上信息来源中指·每日要闻

老旧小区“好看”更“好住” 智慧社区服务升级 共话城乡建设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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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好看”更“好住”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实施城市修补的重要途径。城市发展日新月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在做好美化小区生活环境这个“面子”的同时,不断加强基础设施“里子”建设,让小区颜值与内涵实现了质的飞跃。
老旧小区的“老与旧”,直接体现在小区的“面子”上。展会现场,某企业以长沙市某老旧小区为例,展示了该小区改造提升的整体方案。在改造之前,该小区内存在基础设施老化、杂物堆积、卫生状况差等“外伤”,不仅对小区环境产生影响,也严重侵占公共空间。
解决老旧小区的“外伤”,需要对症下药。面对小区内车辆管理混乱、交通拥堵问题,该企业通过拓宽小区道路,增加门禁等基础设施,梳理小区内交通流,方便机动车出入与管理。同时,修建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等基础设施,有效解决了小区积水问题,为小区增添生机和活力。
建筑是小区的核心。美化建筑外立面,既可以为小区做“美容”,也可以通过优化窗台阳台及空调室外机位等,为居民增添舒适感。优化垃圾站点,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小区垃圾堆放点告别了昔日污水横流的窘境,让垃圾分类新时尚深入人心,为辖区居民营造了美好的人居环境。
科技,是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利器”。许多老旧小区因规划时间早、建筑内空间有限等制约,而没有安装电梯,对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出行造成极大不便。修建外挂式电梯,可以在不改变建筑内部结构的情况下解决居民“上下楼难”的问题。从最初的解决通风难,到进一步解决采光难,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解决居民出行问题方面逐步优化,全面改善了居住质量。
疫情防控期间,“保持安全距离”和“无接触”的生活习惯被人们普遍接受,这也为电梯设计带来了新灵感。展会现场,某企业设计了一种“无接触式电梯按键”——只需要伸出手指在按键前“扫一扫”,便可以实现上下楼“隔空”操作。此外,电梯内安装了扫码和刷门禁卡的设备,便于对使用者进行身份识别,且电梯内的一键报警系统和实时摄像头也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修复了“面子”,也要兼顾“里子”。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在于完善基础设施,还要注重提高服务水平,展现优良小区文化和精神风貌。这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聚焦百姓的关心事、困难事。在专业工作团队的帮助下,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留住乡愁,让温暖从“小家”流向“大家”。

智慧社区服务升级

在“智慧社区”展区,基于互联网技术,社区服务实现了高效管理和移动化作业。商品进入云服务平台,用手机APP便可以在线购物、定向团购等;社区三级“一站式”服务平台采用APP、微信、电话等多元化方式上报,统一网络接入,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自身或引入第三方资源为居民提供一系列便民服务;基于物联网管控云服务平台,改变了传统服务模式,降低了物业服务成本,提升了业主生活体验。
在安全方面,社区巡检配备了移动智能终端设备,规范巡检行为,提升巡检质量,节约巡检成本;各类消防设施安装有物联网传感器,实时采集消防数据,实现消防管控智能化、自动化;安装集成人脸识别算法、视频分析和深度学习神经网络技术的安防探头,在控制室中,社区内的任何“风吹草动”便可尽收眼底……
智慧社区需要一颗强大的“大脑”。社区地上地下三维实景测绘,促进设施物联网化、平台服务化、管理智慧化、数据可视化,构建基于BIM﹢GIS的信息汇聚和大数据挖掘、分析、预警机制组成的智慧社区AI大脑,为社区建设、规划、管理提供决策支撑。
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往往从沟通开始,社区内无论是反映诉求还是解决问题,都需要沟通交流。智慧社区提供的不仅是居民生活方式的变革,更多的在于利用科技等外在手段,让内在的沟通更顺畅,让居民的生活更美好,让社区的故事更动人。
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20年11月11日)

杭州市探索建立“一站式”物业管理服务新机制

物业小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关系到能否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践中,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权责不清、主体不明、关系不顺往往是困扰小区治理的难题。
为破解这一问题,近年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立足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聚焦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以更加精准、更加深入、更加细致的工作推动小区治理全面破局。在市级部门的指导推动下,杭州市下城区按照“实体运作、规范管理、多元服务”思路,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物业管理服务新机制,在全省首创街道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站(物管站),创新基层物业管理工作新模式。截至2020年9月底,该区“一站式”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已覆盖8个街道、75个社区;累计指导物业企业28家,物业管理品质显著提升,投诉量同比下降70%。

构建全域性运营网络

一是构建规范化运作实体。制定印发《下城区关于推进物业综合管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意见》,明确各街道物管站“统一名称”“统一功能”“统一平台”,以2万户居民为基准,安排专项经费。区住建局、属地街道分别下沉1名专职人员,引入社会组织承接日常事务。目前,该区共有30余名物管站专职人员负责8个街道物管站运行。

二是拓展多元化支撑体系。整合街道部门、社区、业委会、物业、物业服务企业、律所、社会组织等党建资源,成立物业红色联盟,创设联席会决议制度,构建“共商共议、互帮互助、共建共享”发展共同体。疫情期间,红盟召集杭州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物业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目前,全区物业红盟共覆盖61家单位,其中物业企业28家,业委会26家,专业机构4家,社会组织3家。

三是上线智慧化信息平台。

以区、街、社“三位一体”数字驾驶舱为载体,打造“智慧物业”,建立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库、物业企业信息库、物业红盟名录,定期采集录入物业监督信息、黑白名单、整改进度等多维度数据,居民端可实时查询。依托“1call”平台,实现物业问题受理、处置、核查、登记、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

建立全链条管理体系

一是指导业委会选举换届。建立业委会候选人资格由社区、物管站联审制度,协助社区合法合规把好业委会“人选关”。引导党员业主参与换届,推动社区书记依法竞选兼任业委会主任,严格落实新组建或换届业委会党员过半要求。全区物管站自挂牌以来,指导建立业委会党组织14个,开展业委会换届10场,协助1个业委会新建。

二是规范经营性收支管理。物管站运用区级数字平台和街道数字驾驶舱,贯通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归集小区经营性收支信息等物业管理数据,建立全区共享物业数据资源平台,助力小区经营性收支信息平台推广。每月定期将物业经营性收支项目、金额、摘要等录入信息平台,供业主查询、监督。截至9月,全区92个物业项目落实物业经营性收益公示,公示完结占63.04%。

三是实施常态化日常监督。物管站每年至少进行2次物业集中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检,聚焦电梯、消防、垃圾分类等民生重点领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全部纳入“智慧物业”平台,限时整改反馈。建立物业积分评价制度,平时检查赋分,年底职能部门、居民联合打分,每年度依据综合评分发布物业黑白名单,既激励物业优化服务品质,也为小区物业选择提供参考。

搭建多功能服务站点

一是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用活物业红盟资源,联合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律师、新动力联合会等组成物业纠纷调解专业力量,积极发挥“邻聚里”“议万家”等民间组织调解优势,构建前端防控风险、末端化解矛盾的多元调处机制,从源头解决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可处理。截至目前,全区物管站共处理较大物业矛盾纠纷50余起,化解率达80%以上。

二是新晋社情民意“收集点”。打通线上线下民意收集渠道,建立智慧物业、业主微信群等线上反馈渠道,常态化开展“固定联合接待日”线下活动,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合接待,邀请职能部门、行业专家、专业律师“会诊”疑难问题。东新街道物管站自推出“周五接待日”以来,累计接待80余人次,提供咨询30场次,解决积案问题12起。

三是开辟小区治理“新跑道”。发挥物管站“服务居民群众第一线、沉在小区最前沿”优势,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消防、禁烟、扫黑除恶等宣传工作,探索垃圾分类、“小区管家”建设、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建设等民生项目,物业管理创新亮点频出。成功在万家星城小区二期进行的垃圾分类“志愿、自管、智能”三Z工作机制;长青苑社区“小区管家”绩效考核和提升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20年11月13日)

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物业服务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当前,老旧小区改造是物业服务关注的重点领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有利于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同时也有利于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引入物业服务势在必行。目前,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相对较低、导入难度大,究其原因,一是老旧小区多为开放式小区,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如存在停车位不足,垃圾清运、给排水、充电桩等公用设施设备不完善以及养老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欠缺等问题。此外,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一些老旧小区居民缺乏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在小区公共资源未能释放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在老旧小区的运营难以为继。
将物业服务企业引进老旧小区要解决以下问题:是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补齐基本的服务配套设施,同时培养社区居民的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如以签订承诺书的形式确认物业费标准,减少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矛盾。

是引入物业服务后,通过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对企业给予相关补助与激励措施,例如对进驻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给予一定资源置换,帮助企业平衡成本。

对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服务要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不断提升运营能力和物业服务水平。

从整个行业来看,在各地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被频繁提及,这为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带来新契机。推进这一工作,首先要认识到物业管理在参与社区治理中的现状。其中涉及社区综合治理和物业管理边界之间的矛盾、有偿物业服务和无限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小区内部自治意愿强烈与业主自治组织履职难之间的矛盾等。

一是社区综合治理和物业管理边界之间的矛盾。由于物业小区利益主体多元化,管理内容多样化,涉及问题复杂化,矛盾纠纷尖锐化,需要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小区综合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若干部门对小区综合治理的内涵认识不足,抓物业管理工作的力度不强、办法不多、措施不硬,甚至片面认为凡是物业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就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事,导致物业小区反映的很多诉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彻底。

二是有偿物业服务和无限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

物业服务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等专业的服务。而在实际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约定服务内容外,还要配合街道、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大量社会管理事务,诸如文明创建、人口普查、安全生产、消防整治、垃圾分类等超出物业服务合同范围的工作。有些人认为物业小区的公共事务就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管,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并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但事事都要管、事事管不到位,形成了政府不满意、业主不满意、企业很委屈的局面。

三是小区内部自治意愿强烈与业主自治组织履职难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随着民主法治体制的健全,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增强,参与小区治理的热情高涨。另一方面一些地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度设计先天不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身份尴尬,既非自治团体,又非企业法人,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工作开展难度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只能进行建议和监督,无法开设公共账户,公共收益只能存于业主委员会成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难以监管,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后原业主委员会成员不配合,拒绝移交公共资产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以及面对诉讼纠纷,单个业主难以与物业服务企业抗衡,对业主委员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追诉难等。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应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的重要内容,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结合长沙探索实践,我认为重点需要强化四个机制。
一是党建引领的共治机制

探索建立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由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多方参与的大党委,搭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协商议事平台,试点推广“四方联动+居民共议”机制,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事务协商,推动小区事务多方共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报告机制,明确物业项目负责人、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等主体,每季度向社区大党委书面报告物业管理情况,将报告情况和工作成绩纳入各方工作评价。

探索社区共治专项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保证金制度。社区共治专项资金用于街道社区购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必须交纳保证金由社区代管,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级和业主满意度测评逐年返还,倒逼物业服务企业优化服务质量、参与社区治理。

探索赋予社区更多物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社区更多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权限,如提高社区在物业服务企业评价中的权重、委托社区实施物业项目备案等。加强物业专职社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个社区至少配一名物业专职社工,将物业专职社工纳入员额管理,落实待遇保障。

二是业主自治的运行机制

推进小区党组织覆盖。试点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加快推进小区业主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物业项目党支部(小组)建设,建立健全小区治理党组织架构。明确小区党支部书记由社区干部担任,发挥小组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带动作用,强化物业党组织引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完善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探索党员所在小区联户工作机制。

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和规范履职。制定《管理规约》、修订《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等示范文本,打通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履职难的痛点和难点。试点推进“交叉任职+提名遴选”机制,推动小区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民主党派等人员进入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社区事务。建立业主委员会“履职承诺+述职评议”机制,业主委员会成员入职前签订履职承诺书,年度业主大会时作述职报告,违约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探索业主大会法人化和业主委员会聘任执行秘书。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小区,探索业主大会法人登记试点,赋予业主委员会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权利。探索推广业主委员会聘任物业管理执行秘书,从小区公共收益支付报酬,专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三是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奖惩机制。基于物业信用评级,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对评级靠前的企业适当给予奖励扶持,对评级靠后的采取公开曝光、责令整改、强制解约等。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对连续信用评级排名末位、严重侵犯业主权益、拒不整改和移交物业项目的企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直至退出市场。

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基于全市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审计监督+诚信评价”机制,由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依申请提供,或由小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物业收费标准、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提升或降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和收费标准,甚至一些企业退出物业项目乃至行业的重要依据。

健全物业费价格形成机制。在总体把握上,遵循“公平公正、稳中有增、民主协商”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上,深化“政府限价、物业报价、业主还价”的价格形成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区,确定差别化物业管理价格。既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又考虑企业的合理利润;既防止业主不让涨价,又防止企业随意加价;通过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民主协商,可以提高知情度、认可度和交纳率。

健全承接查验责任划分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承接查验规定,对应当检测出而未检测出的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并向建设单位请求赔偿,倒逼其严格进行承接查验质量检测,提前介入物业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对难以检测出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在质保期内负责维修,对采取推、拖、躲的办法规避质量问题。不及时维修整治的开发商,则停止新开发项目的审批和验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四是责任主体的协同机制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联动。落实“执法进小区”机制,探索在街道(社区)组建物业联合执法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派驻执法员,街道(社区)书记担任站长。针对小区水、电、气、网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各区县(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强化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赋予社区、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评价权。

物业纠纷快速处理调解。探索建立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各区县(市)成立物业服务纠纷调处委员会,由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法院等机关部门组成。街道成立物业纠纷专业调解组织,负责物业纠纷的具体调解,指导社区开展调解工作。社区负责日常物业纠纷调解工作,以宣传和预防为主。探索建立小区内部纠纷调解组织,确保业主诉求和小区矛盾能及时妥善解决。

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和小区公共收益监管。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加快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应急维修机制,明确范围、标准、流程。完善维修资金续交机制,探索小区公共收益年度结余资金按比例划转至专项维修资金。完善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制度,构建账户管理、收支决定、财务支出相互制约的监管体系,收支明细通过“智慧物业”等平台和小区公示栏向业主公示。

探索开放式老旧小区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在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大方向,根据民主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总原则,针对开放式老旧小区分布较散、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意愿不强等问题,试点通过集中连片捆绑招标、国有企业参与市场、业主让渡公共收益、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等方式,探索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入驻。
构建“智慧物业”平台。依托城市大脑后台,在“智慧长沙”APP中增加“智慧物业”模块,并建立健全收费缴费、电子投票、问题反馈、投诉举报、维修维护、信息公示等功能子模块,各级主体通过注册验证,进入各自界面进行业务操作,推进小区管理、服务智能化和信息化。

文:中国建设报(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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