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概念源于西方,1992年,国际通讯中心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智慧社区”建设口号。智慧社区是指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集成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智慧化生活环境,形成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社区。2000年以后,我国开始参与世界智慧社区评选活动。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发布《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注:目前已废止),指导各地开展智慧社区建设,总体呈现出以下发展路径。
政府主导与政策
推动下的示范工程
自2012年我国开启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后,在住建部、科技部、民政部联合推动下,各地积极开展智慧社区星级评选工作,促成全国智慧社区建设的蓬勃发展。政府主导的智慧社区建设可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由住建部和科技部主导,完成社区互联网接入及智能设备铺装为核心的硬件建设,为实现政务管理信息化打下基础;中期强调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搭建各种公共信息平台,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推进智慧民生服务成为此阶段的主要方向;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号召建立网上社区居委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模式,从社区治理角度对智慧社区建设提出新要求。至此,智慧社区建设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完成从物理空间智慧化、信息服务惠民化到提升服务与治理水平的全面升级。
政府主导与政策引领是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主要推进路径,智慧社区建设的各种指标评估体系日益完善,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信息服务对接。但我们也应看到,各种试点与示范工程名目繁多以及统一指标体系的部分不适用性,使一些地方的智慧社区建设流于表面,可持续性发展后劲不足。总体而言,政府主导模式呈现出数字化、网络化“硬件”建设先行,互动化、协同化与智慧化“软件”建设尚显不足的发展特征。
企业推进的定向服务布局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国不同行业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实践迅速开展,由互联网企业、通信企业和物业企业推进的智慧社区建设也在全国兴起。一方面表现为政企合作模式。互联网企业与通信企业多以与政府合作的方式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平台搭建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签订政企共建合约等形式服务于政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社区智能传感器铺装工程,逐步实现社区空间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可视化,以服务于政府的数字化治理。另一方面由大型物业公司主导。为完善物业服务,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增加企业社会认可度,有实力的大型物业公司也在物业管理领域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兴起物业管理系统内部的智慧革命。但由于我国社区与小区地理边界的非重合性,提升智慧生活质量的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升级往往仅停留在高端小区,不能惠及更多民众,无法产生广泛示范效应。企业推进路径背后的资本逻辑易使智慧生活与智慧服务为部分成员专享,不能有效促进社区群体公共性的生成。同时,市场主导的商业化逻辑易形成数字鸿沟,加剧社区群体分化,不能充分体现社区建设的核心理念。
社区治理升级的压力传导与展示性建设
社会治理视角下的智慧社区建设强调以网络技术的介入,实现多元主体在社区空间中的有效共治。但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社区”建设远未实现真正意义的治理创新,多停留在“传统社区+互联网”的初始阶段,社区内部群体多元分化将导致内生型建设主体培育不足。一方面,我国社区建设表现出路径依赖下的行政化倾向。一些社区自治属性难以充分、有效发挥,导致社区的智慧建设仅停留在响应政府号召、抓包政府项目和智慧空间展示性打造阶段,无法实质性地触及居民日益多元的生活服务需求,从而脱离了居民生活实际。另一方面,社区参与主体分化也导致智慧建设动力不足。当下社区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往往为老人、儿童或待业人员等非职业群体,活动形式多以线下文娱活动为主,中青年在职群体参与不足不利于社区智慧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社区虽被赋予社会自治组织的定位,但多数社区远未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建设升级,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仍然任重道远。
走向“社会”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
智慧社区建设需要“技术”与“社会”的双向赋能,但目前的智慧社区发展呈现出过度技术化倾向。智慧建设确实需要利用网络技术赋能社区,以实现传统社区在管理和资源配置方面的效能化,但更重要的是要实现社区“社会”建设的同步赋能,才能改变现有社区主要靠政府、企业推进的“被智慧化”局面。因此,智慧社区建设不仅要在技术赋能上发力,如加快推进社区物理空间智能感应升级、居民家居生活智能化、政务管理数字化等层面;更要在深入探寻社区的“社会”本质上下功夫,要充分了解社区社会结构,包括社区人口构成、社区参与主体及活动类型,以及社区历史传统文化和社区公共性建设现状等面向,进而推动更符合各自特色的智慧社区建设。因此,我们要不断激发社区的“社会”参与面向,努力实现以人为纽带的资源要素的智慧连接,在把握社区人口和资源禀赋结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打造社区地域共同体。总之,建设智慧社区,需要发挥“社会”赋能的地域公共性重建,而非单纯技术赋能的形式化发展。技术赋能依赖于地域共同体和地域公共性建设,只有找回“社会”本位,激发“社会”活力,才能改进技术、资本或行政指令等“非社会”逻辑支配下的“被动型”智慧建设现状。
探索“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协同共建
当前,我们要积极推进线上空间与线下空间融合发展,拓展“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协同赋能智慧社区建设的新方向。网络社会的来临已深刻改变了人们的认知与生活方式,但现有社会治理研究仍多集中关注地域社区内部主体间利益矛盾协调与公共服务配给差异,忽视了网络化时代线下空间与线上空间分裂式发展所导致的社区治理困境。当下,我们应着重关注开放网络空间与具体地域空间并行互补而非分立发展的可能,以及开放流动社会中多元主体服务于地方建设的合力,助力实现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的协同发展。一是关注现阶段社会空间的双重分化。包括线上空间与线下空间、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信息空间与实体空间的分离与互构,积极整合线下与线上群体参与实践的分化现状。二是重视居民“缺场交往”的迅速发展。要积极推进微信群、社区微博、公众号、App、小程序等微平台建设,深入居民生活实际,激活社区参与活力,防止智慧社区建设的悬浮化。三是积极推进切实可行的网络文化与技能反哺工作,使老年群体在智慧建设中更多受益,将其线下积极参与优势拓展到线上,发挥智慧建设中的“银发活力”。四是积极挖掘网络社会助推地域社会建设能力。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流动与共享特质,形成多元主体广泛链接网络资源服务地方社会的共建格局。网络化时代提供了线上与线下“复合型社会”得以生产的新机遇,有利于实现“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共建、协同赋能的新格局,通过科技、人与社会的协同发展使智慧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