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关于适老化改造推荐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14号),正式立项《城市公共设施 适老化设施服务要求与评价》国家标准(20230421-T-469)。
标准背景: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做出规划,强调建设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标准目的:
1、明确适老化的定义及适老化设施服务评价的服务范围;
2、明确适老化设施服务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等级和评价规则。
3、规范适老化设施的服务和管理。
标准内容:
《城市公共设施 适老化设施服务要求与评价》标准,主要从服务和评价的基本要求、等级和规则对适老化设施进行统一规范,标准为更好地服务养老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实践意义。
标准进度:
为保证标准高质量完成,同时具备较好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目前,正在征集标准参编单位,欢迎相关主管部门、养老服务机构、产品研发等单位积极参与,共促养老产业发展。
联系人:冯美琪 010-8825 3303